(一)党支部阵地建设及运行
【工作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试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关于印发 ‹新时代吉林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标准体系 (试行)›的通知»等党内法 规和政策文件.
【经费保障】
1. 各级党组织应当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县级以上 党委管理的党费每年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下拨到党支部,重点支持贫困村党支部、困 难国有企业党支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离退 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等开展党的活动.
2. 党支部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或部门单位经费预算,保证党支部有效运 行.按照相关规定,保障基层党务工作者工作津贴和相关待遇,激发党务工作者工 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各项经费保障水平, 实现动态增长.
【阵地建设】
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努力建好用好党支部工作和活动场所.积极整合利用各方 面资源,不断完善党建阵地功能设置,切实提升党建阵地建设水平.强化党建阵地 功能作用发挥,有效利用党建阵地组织党员群众开展党建工作.
【运行规范】 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针对党支部工作实际,努力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 必要支持和保障,切实做到党支部工作有经费、党建活动有阵地、党务干部有待遇、 技术支持有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