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学精要】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各个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要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职能,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习近平2017年12月12日、13日在江苏徐州市考察时的讲话
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经验,必须长期坚持、毫不动摇。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2年12月15日)
我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的重大决策。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7年12月28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也是为全球解决乡村问题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7年12月28日)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个字”的总要求,反映了乡村振兴战略的丰富内涵。
——《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8年9月21日)
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三农”工作的体现。
——《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8年9月21日)
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不仅是国土空间均衡布局发展的需要,而且是走共同富裕道路的要求。
——《在广东考察工作时的讲话》(2012年12月7日—11日)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是一项关系全局、关系长远的重大任务。
——习近平2015年4月30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人民日报》2015年5月2日
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2017年12月28日),《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395页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2017年12月28日),《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397页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我国有十三亿人口,如果粮食出了问题谁也救不了我们,只有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才能保持社会大局稳定。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2年12月15日)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之路。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2017年12月28日),《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400页
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达到八千六百多万人,只有让他们长期专注于某一领域的专业技能,才能不断提升技能,也才能成为中等收入者,为此要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5月16)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带动农户增加收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组织形式,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把合作社进一步办好。
——习近平2016年5月23日—25日在黑龙江考察调研时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年5月26日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农村工作千头万绪,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关键。无论农村社会结构如何变化,无论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如何发育成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不能动摇、战斗堡垒作用不能削弱。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2月23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684页
农村党支部在农村各项工作中居于领导核心地位。我们常讲,“村看村、户看户、农民看支部”,“给钱给物,还要建个好支部”。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2月23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684页
【选学拓展】
以解决好地怎么种为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次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有序流转,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等等。这些都是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突破,是对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丰富和发展。
——《在山东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2013年11月28日)
目前,各地区都在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这有利于改变一些地方农村土地过于分散的状况,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在这个过程中,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到少数人手里,防止土地用途发生根本性变化,造成农村贫富差距过大。也不要以土地改革、城乡一体化之名,行增加城镇建设用地之实,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事不能干。
——《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2月12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598页
现在,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农民家庭越来越多,土地承包权主体同经营权主体发生分离,这是我国农业生产关系变化的新趋势。这个变化对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要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2013年12月23日),《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71页
这些年,在创新农业经营体系方面,广大农民在实践中创造了多种多样的新形式,如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股份合作、农业产业化经营等。在粮食等大田作物的生产上,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加上比较完备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了耕种收靠社会化服务、日常田间管理靠家庭成员的经营样式。从各地实践看,各种经营主体、各种经营形式,各有特色、各具优势,在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环节都有各自的适应性和发展空间,不能只追求一个模式、一个标准。要根据各地实际,根据不同农产品生产特点,让农民自主选择他们满意的经营形式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2013年12月23日),《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71—72页
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需要在理论上回答一个重大问题,就是农民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分离问题。今年七月下旬,我到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调研时就提出,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好好研究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者之间的关系。改革前,农村集体土地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搞家庭联产承包制,把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开,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这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大创新。现在,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这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创新。这将有利于更好坚持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更好保障农户对土地的承包权,更好用活土地经营权,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2013年12月23日),《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72—73页
创新农业经营体系,放活土地经营权,推动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的度,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不能片面追求快和大,不能单纯为了追求土地经营规模强制农民流转土地,更不能人为垒大户。要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不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2013年12月23日),《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74页
创新农业经营体系,不能忽视了普通农户。要看到的是,经营自家承包耕地的普通农户毕竟仍占大多数,这个情况在相当长时期内还难以根本改变。还要看到,有不少地方的农户,因自然条件限制,生产活动即便只能解决自身温饱问题,那也是对国家作出的贡献。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2013年12月23日),《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75页
要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全公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做好基础性工作,创造良好流转环境。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2014年12月9日)
我国农村改革是从调整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开启的。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决不能动摇。这不是一句空口号,而是有实实在在的政策要求,就是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是实现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保证,要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真正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在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讲话》(2016年4月25日),《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258—259页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件大事,必须审慎稳妥推进。一方面,我们要看到,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分散的、粗放的农业经营方式难以建成现代农业。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改变分散的、粗放的农业经营方式是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需要时间和条件,不可操之过急,很多问题要放在历史大进程中审视,一时看不清的不要急着去动。
——《在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讲话》(2016年4月25日),《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259页
我多次强调,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农民的土地不要随便动。农民失去土地,如果在城镇待不住,就容易引发大问题。这在历史上是有过深刻教训的。这是大历史,不是一时一刻可以看明白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要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可以示范和引导,但不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
——《在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讲话》(2016年4月25日),《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259—260页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
——《在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讲话》(2016年4月25日),《论坚持全面深化改》,中央文献社2018年版,第260页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2017年12月28日),《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397页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乡村振兴的制度基础。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健全农村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2017年12月28日),《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397页
“土地者,民之本也。”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仍然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党中央决定,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是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重大举措,顺应了亿万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期待,给农民吃下了长效“定心丸”。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2017年12月28日),《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中央文献出版杜2018年版,第397—398页
明确再延长土地承包期三十年,从农村改革之初的第一轮土地承包算起,土地承包关系将保持稳定长达七十五年,既体现长久不变的政策要求,又在时间节点上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相契合。要做好政策和法律宣传,完善配套措施,有关部门要着手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把这一政策落实好。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是重大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要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理顺“三权”关系。
——《走中国特色杜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2017年12月28日),《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398页
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这方面的政策可以重点结合发展乡村旅游业适当放活一些,但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这个口子不能开,按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这个原则不能突破,要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等。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2017年12月28日),《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399—400页
我多次强调,农村改革不论怎么改,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这些底线必须坚守,决不能犯颠覆性错误。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7年12月28日)
我国人多地少矛盾十分突出,户均耕地规模仅相当于欧盟的四十分之一、美国的四百分之一。“人均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田”,是我国许多地方农业的真实写照。这样的资源禀赋决定了我们不可能各地都像欧美那样搞大规模农业、大机械作业,多数地区要通过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规模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
——《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8年9月21日)
要用好深化改革这个法宝。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和平等交换,激活乡村振兴内生活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办法,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
——习近平2019年3月8日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人民日报》2019年3月9日
要扎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牢牢抓住粮食这个核心竞争力,不断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做好粮食市场和流通的文章,积极稳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加强同脱贫攻坚战略的有效对接,在乡村振兴中实现农业强省目标。
——习近平2019年9月18日在河南考察,听取河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讲话
新时代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坚持把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要运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扎实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习近平2020年11月2日对新时代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农村承包地管理工作的批示
要根据实践发展要求,丰富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有效实现形式,促进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和支持广大小农户走同现代农业相结合的发展之路,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始终充满活力,不断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创造有利条件。
——习近平2020年11月2日对新时代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农村承包地管理工作的批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