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学精要】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习近平2012年11月15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讲话
在前进道路上,我们一定要坚持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
习近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工作》(2012年11月15日),选自《求是》,2013年第1期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习近平2012年11月17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完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提高统筹层次。继续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加快棚户区改造。
——习近平2012年12月15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要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
——习近平2013年5月14日至15日在天津考察时的讲话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必须抓紧抓实抓好。
——习近平2014年5月28日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社会政策要托底,就是要守住民生底线,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习近平2015年11月10日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要继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习近平2016年10月就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出的指示
我们要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让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广大人民现实生活中更加充分地展示出来。
——习近平2018年3月20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我们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满意的事情抓起,加强全方位就业服务,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加快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民生保障精准化精细化。
——习近平2018年4月24日至28日在湖北考察时的讲话
越是发生疫情,越要注意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特别是要高度关注就业问题,防止出现大规模裁员。
——习近平2020年2月10日在北京调研指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讲话
我们要加快补齐治理体系的短板弱项,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夯实制度保障。
——习近平2020年9月8日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选学拓展】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需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习近平2012年11月15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讲话
在前进道路上,我们一定要坚持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
习近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工作》(2012年11月15日),选自《求是》,2013年第1期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所以必须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所以必须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习近平2012年11月17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所以必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习近平2012年11月17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我们党要巩固执政地位、完成执政使命,就必须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就是我们的努力方向。
——习近平2012年12月7日至11日在广东考察工作时的讲话
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完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提高统筹层次。继续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加快棚户区改造。
——习近平2012年12月15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我们要随时随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习近平2013年3月17日在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教育决定着人类的今天,也决定着人类的未来。人类社会需要通过教育不断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才,需要通过教育来传授已知、更新旧知、开掘新知、探索未知,从而使人们能够更好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更好创造人类的美好未来。
——习近平2013年4月致清华大学苏世民学者项目启动仪式的贺信
要加快推进民生领域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弱势群体倾斜。关键要抓住以下四点。一是要抓重点,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住最需要关心的人群,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二是要抓实在,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做那些现实条件下可以做到的事情,让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决不能开空头支票,也要防止把胃口吊得过高,否则就会失信于民。三是要抓持久,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长期任务来抓,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锲而不舍向前走。四是要抓组织,各级干部要带领群众一起干,通过辛勤劳动创造幸福生活,而不能领导热群众不热,也不能群众热而领导不热。
——习近平2013年4月8日至10日在海南考察工作时的讲话
全社会都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维护和发展劳动者的利益,保障劳动者的权利。要坚持社会公平正义,排除阻碍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习近平2013年4月28日在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的讲话
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平安中国建设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紧紧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把人民群众对平安中国建设的要求作为努力方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努力解决深层次问题,着力建设平安中国,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习近平2013年5月就建设平安中国作出的指示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要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
——习近平2013年5月14日至15日在天津考察时的讲话
以民为本、以人为本是党的执政理念,不断改善民生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在改善民生的政策方面,我们要把握好一个原则,就是要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少做锦上添花的事情,一切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出发。
——习近平2013年7月25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的讲话
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是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任务,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努力把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办成一项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德政工程。
——习近平2013年10月29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一切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根本标志。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面对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我们不能有丝毫自满和懈怠,必须再接再厉,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习近平2013年12月26日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法治不仅要求完备的法律体系、完善的执法机制、普遍的法律遵守,更要求公平正义得到维护和实现。“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老百姓讲“一碗水端平”,如果不端平、端不平,老百姓就会有意见,就会有怨气,久而久之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实现。
——习近平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要讲究辩证法,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全面看待社会稳定形势,准确把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在具体工作中,不能简单依靠打压管控、硬性维稳,还要重视疏导化解、柔性维稳,注重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发动全社会一起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习近平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城市建设和管理相辅相成,建设提供硬环境,管理增强软实力,共同指向完善城市功能。要加快形成与世界城市相匹配的城市管理能力,城市管理目标、方法、模式都要现代化。要健全城市管理体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市政设施运行管理、交通管理、环境管理、应急管理,坚持重心下移,完善社区治理模式,充分发挥企业和社会组织作用,积极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
——习近平2014年2月26日在北京市考察工作时的讲话
对重大改革尤其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决策,要建立社会稳定评估机制。遇到关系复杂、牵涉面广、矛盾突出的改革,要及时深入了解群众实际生活情况怎么样,群众诉求是什么,改革能给群众带来的利益有多少,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思路、制定举措、推进落实。
——习近平2014年2月28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只有人与人和谐相处,社会才会安定有序。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
——习近平2014年3月5日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必须抓紧抓实抓好。
——习近平2014年5月28日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抓好教育是扶贫开发的根本大计,要让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起码学会一项有用的技能,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尽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习近平2014年12月9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天下顺治在民富,天下和静在民乐。”做好民生工作要考虑经济减速、经济结构调整深化、全面深化改革、财政收入增速下降等带来的新情况新矛盾,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基本思路,多些雪中送炭,更加注重保障基本民生,更加关注低收入群众生活,更加重视社会大局稳定。
——习近平2014年12月9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医疗卫生服务直接关系人民身体健康。要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真正解决好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习近平2014年12月13日至14日在江苏调研时的讲话
社区工作是一门学问,要积极探索创新,通过多种形式延伸管理链条,提高服务水平,让千家万户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习近平2015年2月13日至16日在陕西看望慰问广大干部群众时的讲话
司法体制改革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如何,说一千道一万,要由人民来评判,归根到底要看司法公信力是不是提高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深入了解一线司法实际情况、了解人民群众到底在期待什么,把解决了多少问题、人民群众对问题解决的满意度作为评判改革成效的标准。
——习近平2015年3月24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高度重视农村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提高基层组织凝聚力和带动力。
——习近平2015年4月30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一个好的社会,既要充满活力,又要和谐有序。社会建设要以共建共享为基本原则,在体制机制、制度政策上系统谋划,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做起,坚持群众想什么、我们就干什么,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多一些雪中送炭,使各项工作都做到愿望和效果相统一。
——习近平2015年5月25日至27日在浙江调研时的讲话
公共安全无处不在。维护公共安全,必须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入手,推进思路理念、方法手段、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习近平2015年5月29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基础工程,要上下共同努力进一步办好。
——习近平2015年6月16日至18日在贵州调研时的讲话
社会政策要托底,就是要守住民生底线,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习近平2015年11月10日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要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保基本、强基层的基础上,着力建立新的体制机制,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习近平2015年12月18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城市的核心是人,关键是十二个字: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城市工作做得好不好,老百姓满意不满意,生活方便不方便,城市管理和服务状况是重要评判标准。城市管理和服务同居民生活密切相关。老百姓每天的吃用住行,一刻都离不开城市管理和服务。
——习近平2015年12月20日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精细的城市管理和良好的公共服务,是城市工作的重头,不能见物不见人。抓城市工作,一定要抓住城市管理和服务这个重点,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彻底改变粗放型管理方式,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习近平2015年12月20日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政府要创新城市治理方式,特别是要注意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把矛盾和问题尽早排解疏导,化解在萌芽状态。
——习近平2015年12月20日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必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对典型事故不要处理完就过去了,要深入研究其规律和特点。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要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习近平2015年12月24日在中共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一百二十七次会议上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讲话
在整个发展过程中,都要注重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特别是要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面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满足老百姓多样化的民生需求,织就密实的民生保障网。
——习近平2016年1月4日至6日在重庆调研时的讲话
安全稳定工作连着千家万户,宁可百日紧,不可一日松。面对公共安全事故,不能止于追责,还必须梳理背后的共性问题,做到一方出事故、多方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
——习近平2016年1月4日至6日在重庆调研时的讲话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习近平2016年1月18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风险研判,加强源头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
——习近平2016年4月就信访工作作出的指示
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治安、人居环境等,是广大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把这些民生事情办好。新增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经费要向农村倾斜,社会建设公共资源要向农村投放,基本公共服务要向农村延伸,城市社会服务力量要下乡支援农村,形成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合力,努力让广大农民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习近平2016年4月25日在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讲话
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要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整合各种资源,增强社区公共服务能力。社区工作要时时处处贯彻党的宗旨,让党的旗帜在社区群众心目中高高飘扬,让社区广大党员在服务群众中充分发挥作用、展示良好形象。
——习近平2016年7月28日在河北唐山市考察时的讲话
无论社会发展到什么程度,我们都要毫不动摇把公益性写在医疗卫生事业的旗帜上,不能走全盘市场化、商业化的路子。政府投入要重点用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完善制度、扩展服务、提高质量,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
——习近平2016年8月19日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
要继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习近平2016年10月就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出的指示
解决好房地产问题,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定位。出发点要站准,落脚点要站好,不要搞偏了。要从实际出发,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抑制房地产泡沫,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习近平2016年12月14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要做好转岗就业、再就业培训等各项工作,发挥好社会保障和生活救助的托底作用,确保没有能力再就业人员基本生活。
——习近平2017年2月28日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发展是硬道理,稳定也是硬道理,抓发展、抓稳定两手都要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习近平2017年9月19日在会见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代表时的讲话
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平安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习近平2017年10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习近平2017年10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习近平2017年10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习近平2017年10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习近平2017年10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习近平2017年10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习近平2017年10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习近平2018年1月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
我们要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让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广大人民现实生活中更加充分地展示出来。
——习近平2018年3月20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我们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满意的事情抓起,加强全方位就业服务,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加快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民生保障精准化精细化。
——习近平2018年4月24日至28日在湖北考察时的讲话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习近平2018年5月4日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生态文明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要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没有哪个人是旁观者、局外人、批评家,谁也不能只说不做、置身事外。
——习近平2018年5月18日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
城市是人民的城市,要多打造市民休闲观光、健身活动的地点,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丰富多彩。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社区,更好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
——习近平2018年6月12日至14日在山东考察时的讲话
要尊重广大农民意愿,激发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习近平2018年7月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的重要指示
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依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权益,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习近平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从“管理民主”到“治理有效”,是要推进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让农村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主要目的,从“生活宽裕”到“生活富裕”,反映了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习近平2018年9月21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社区,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切实把群众大大小小的事办好。要坚持依靠居民、依法有序组织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
——习近平2018年10月24日考察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时的讲话
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就在社区。社区是党委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要及时感知社区居民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一件一件加以解决。
——习近平2018年11月6日在上海考察时的讲话
要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坚持社会治理为了人民,善于把党的优良传统和新技术新手段结合起来,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机制,创新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的机制,让群众的聪明才智成为社会治理创新的不竭源泉。要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力度,让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食品更安全、交通更顺畅、社会更和谐有序。
——习近平2019年1月15日至16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要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分阶段、分领域地完善策略方法、调整主攻方向,保持强大攻势。要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确保取得实效、长效。
——习近平2019年1月15日至16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社区工作是具体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摸准居民群众各种需求,及时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
——习近平2019年1月17日在天津考察时的讲话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希望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者立足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继续以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的雷锋故事。
——习近平2019年7月23日致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的贺信
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城市建设,无论是新城区建设还是老城区改造,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子,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为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
——习近平2019年11月2日至3日在上海考察时的讲话
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要发挥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特色和优势,借鉴国外应急管理有益做法,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2019年11月29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促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
——习近平2020年1月13日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
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行动,加大对涉毒、涉恐、走私、诈骗、偷越边境、越境赌博等跨境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打掉背后的黑势力和“保护伞”。要健全强边固防工作机制,切实维护边疆稳固。
——习近平2020年1月19日至21日在云南考察调研时的讲话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只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我们就一定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习近平2020年1月25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
越是发生疫情,越要注意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特别是要高度关注就业问题,防止出现大规模裁员。
——习近平2020年2月10日在北京调研指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讲话
中外历史上,大疫大灾往往导致社会失序,社会失序又使抗疫抗灾雪上加霜。我们推动做好社会面安全稳定工作,妥善处理疫情防控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维护医疗秩序、市场秩序等,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加强群众心理疏导和干预。疫情防控前期,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蔓延,采取严格的交通管控措施是必要的,但在执行过程中一些地方出现了过头行为,我们及时督促各地予以纠正,现在交通干线秩序基本正常。
——习近平2020年2月23日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今年我国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上升,再叠加这次疫情影响,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难度更大。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拼劲,沉下心来、扑下身子,坚持问题导向,分层级理清影响落实的问题,一个一个去解决,把工作落到实处。
——习近平2020年2月23日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总的看,我们在脱贫攻坚领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智慧和心血,是广大干部群众扎扎实实干出来的。
——习近平2020年3月6日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办好民生实事。要瞄准突出问题精准施策,做好剩余贫困人口脱贫工作,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习近平2020年4月20日至23日在陕西考察时的讲话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兜住民生底线,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快补齐这次疫情暴露出的公共卫生体系方面的短板弱项,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
——习近平2020年5月11日至12日在山西考察时的讲话
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至关重要。“六保”是我们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重要保证。要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帮扶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做到粮食生产稳字当头、煤电油气安全稳定供应,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同时,要在“稳”和“保”的基础上积极进取。
——习近平2020年5月23日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的经济界委员时的讲话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区治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党组织向最基层延伸,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体系,为城乡社区治理提供坚强保证。要总结推广实践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先进性和系统性。
——习近平2020年7月22日至24日在吉林考察时的讲话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到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共建共治共享中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人民利益,全心全意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努力工作。
——习近平2020年8月26日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训词
要完善补偿方式,促进生态保护同民生改善相结合,更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共建良好生态、共享美好生活的良性循环长效机制。要加强边境地区建设,采取特殊支持政策,帮助边境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后顾之忧。
——习近平2020年8月28日至29日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我们要加快补齐治理体系的短板弱项,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夯实制度保障。
——习近平2020年9月8日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强化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好社会稳定。
——习近平2020年9月17日在基层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
生活过得好不好,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出发,拿出更多改革创新举措,把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习近平2020年10月14日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城市是现代化的重要载体,也是人口最密集、污染排放最集中的地方。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把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科学合理规划城市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处理好城市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既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又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习近平2020年11月12日至13日在江苏考察时的讲话
进入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更加注重共同富裕问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向着更远的目标谋划共同富裕,提出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目标。共同富裕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我们要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不断地、逐步地解决好这个问题。要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做好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各方面工作,更加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现实任务,必须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作出更加积极有为的努力。
——习近平2021年1月28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要坚持为民服务宗旨,把城乡社区组织和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好,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做到居民有需求、社区有服务,让社区成为居民最放心、最安心的港湾。
——习近平2021年2月3日至5日赴贵州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时的讲话
共同富裕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要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突出解决好教育、养老、医疗、住房等问题,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推进民法典实施,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习近平2021年2月3日至5日赴贵州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时的讲话
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要加大再分配力度,强化互助共济功能,把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保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习近平2021年2月26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社会保障关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蓝图。要坚持系统观念,把握好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提出的新要求,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思考和谋划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要树立战略眼光,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适应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进程,不断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取得新进展。要增强风险意识,研判未来我国人口老龄化、人均预期寿命提升、受教育年限增加、劳动力结构变化等发展趋势,提高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
——习近平2021年2月26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加强社会保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要加强社会保障立法工作,依法落实各级政府和用人单位、个人、社会的社会保障权利、义务、责任。要依法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要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和每一笔“救助款”、“慈善款”。
——习近平2021年2月26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在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和服务水平上下更大功夫,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
——习近平2021年2月26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着力补齐民生短板,破解民生难题,兜牢民生底线,办好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托幼、住房等民生实事,提高公共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
——习近平2021年3月7日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公共安全应急响应体系,及时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国家安全和人民安居乐业。
——习近平2021年3月7日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建设好管理好一座城市,要把菜篮子、人居环境、城市空间等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切实抓好。
——习近平2021年3月22日至25日在福建考察时的讲话
要着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拓展居民收入增长的渠道,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深化教育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要慎终如始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要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习近平2021年3月22日至25日在福建考察时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