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学精要】
党建工作的难点在基层,亮点也在基层。随着经济成分和就业方式越来越多样化,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就业的党员越来越多,要做好其中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引导他们积极发挥作用。基层党建既要发扬优良传统,又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拓宽基层党建的领域,做到党员工作生活在哪里、党组织就覆盖到哪里,让党员无论在哪里都能找到组织找到家。
——习近平2018年11月6日至7日在上海考察时强调
要高度关注基层政权组织、经济组织、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发展变化的特点,加强指导和管理,使各类基层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既种好自留地、管好责任田,又唱好群英会、打好合力牌。
——习近平2015年6月16日至18日在贵州考察时强调
我们要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因为有些事情是政府管不了也管不好的,可以让群众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同时也要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的规范和引导,特别是要注意防范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社会组织的旗号干非法勾当。
——习近平2013年2月28日在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要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调动城乡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自主自治的积极性,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习近平2019年1月16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
调动各方力量,加快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大扶贫格局。
——习近平2015年11月27日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各行各业发挥专业优势,开展产业扶贫、科技扶贫、教育扶贫、文化扶贫、健康扶贫、消费扶贫。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热情参与,“万企帮万村”行动蓬勃开展。我们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扶贫体系。千千万万的扶贫善举彰显了社会大爱,汇聚起排山倒海的磅礴力量。
——习近平2021年2月25日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要发挥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过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务实解决民事纠纷,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
——习近平2020年5月29日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引导企业、公民在走出去过程中更加自觉地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运用法治和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注重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把涉外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做得更有成效。
——2021年2月28日,求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选学拓展】
抓好党建促脱贫攻坚,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经验,群众对此深有感触。“帮钱帮物,不如帮助建个好支部”。要把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在乡镇层面,要着力选好贫困乡镇一把手、配强领导班子,使整个班子和干部队伍具有较强的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能力。在村级层面,要注重选派一批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和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根据贫困村的实际需求精准选配第一书记、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要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支持等办法,保障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要探索各类党组织结对共建,通过贫困村同城镇居委会、贫困村同企业、贫困村同社会组织结对等多种共建模式,为扶贫带去新资源、输入新血液。
——习近平2015年11月27日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调动各方力量,加快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大扶贫格局。“人心齐,泰山移。”脱贫致富不仅仅是贫困地区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要更加广泛、更加有效地动员和凝聚各方面力量。要强化东西部扶贫协作。东部地区不仅要帮钱帮物,更要推动产业层面合作,推动东部地区人才、资金、技术向贫困地区流动,实现双方共赢。不仅要推动省级层面协作,而且要推动市县层面协作。近些年来,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人民团体等承担定点扶贫任务的单位,围绕扶贫做了不少事情,为扶贫开发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后要继续努力,同时要更加重视制度建设,明确各单位责任,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承担定点扶贫任务的中央企业,要把帮扶作为政治责任,不能有丝毫含糊。守望相助、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研究借鉴其他国家成功做法,创新我国慈善事业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贫事业,鼓励支持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脱贫攻坚。同时,要引导社会扶贫重心下沉,促进帮扶资源向贫困村和贫困户流动,实现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
——习近平2015年11月27日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我们坚持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深入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党政机关定点扶贫、军队和武警部队扶贫、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习近平2018年2月12日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
坚持社会动员,凝聚各方力量。脱贫攻坚,各方参与是合力。必须坚持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力量作用,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脱贫攻坚格局。
——习近平2018年2月12日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
各行各业发挥专业优势,开展产业扶贫、科技扶贫、教育扶贫、文化扶贫、健康扶贫、消费扶贫。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热情参与,“万企帮万村”行动蓬勃开展。我们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扶贫体系。千千万万的扶贫善举彰显了社会大爱,汇聚起排山倒海的磅礴力量。
——习近平2021年2月25日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