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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专题: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
发布日期:2022-06-24|阅读次数:3 次

【必学精要】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习近平2016年10月10日至11日在国企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习近平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

——习近平2016年10月10日至11日在国企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

——习近平2016年10月10日至11日在国企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

——习近平2016年10月10日至11日在国企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习近平2016年7月4日在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的讲话

我们的国有企业要继续做强做优做大,那种不要国有企业、搞小国有企业的说法、做法是错误的、片面的。任何怀疑、唱衰国有企业的思想和言论都是错误的。特别是我们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同志,一定要坚定信心。

——习近平2018年9月30日在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讲话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

——习近平2020年4月10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严格日常管理,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

——习近平2016年10月10日至11日在国企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是治国理政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来源,肩负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必须做到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

——习近平2016年10月10日至11日在国企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各级党委要抓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习近平2016年10月10日至11日在国企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创新是企业的动力之源,质量是企业的立身之本,管理是企业的生存之基,必须抓好创新、质量、管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掌握主动。

——习近平2015年7月17日在考察吉林东北工业集团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时强调

【选学拓展】

政府要强化环保、安全等标准的硬约束,对不符合环境标准的企业,要严格执法,该关停的要坚决关停。国有企业要带头保护环境、承担社会责任。要抓紧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相关标准,加大执法力度,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要严惩重罚。要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习近平2013年12月10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国有企业改革中,要考虑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或投资公司,设立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用于支持创新型企业包括小微企业。要加快军民融合式发展步伐,发挥军民各自优势,全面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习近平2014年8月18日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东北地区的战略地位十分重要,要有新的战略性举措,推动东北地区实现全面振兴。要有效整合资源,主动调整经济结构,形成新的均衡发展的产业结构,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正向激励,树立鲜明用人导向,推动东北全方位振兴。

—习近平: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来源:《求是》

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使国有企业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骨干力量,成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

——习近平2017年12月13日在江苏徐州考察时的讲话

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发扬企业家精神,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习近平2020年7月22日至24日在吉林考察时的讲话